为了促进凉山交投加快转型发展,进一步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2023年9月15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薪酬考核工作,讨论《凉山交投高管副职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会议由主任委员赵泽勇主持,委员贺锡万、聂小明参会,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深入总结经验,找出需改进和加强之处,特别是对今年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会议认为: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年度企业领导班子经营目标考核,对领导班子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要严格按照《凉山州州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凉国资考分〔2017〕40号)、《凉山州州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凉委办〔2021〕18号)等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制定办法、程序和规则,客观真实地反映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上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增强可行性和操作性,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同时,规范领导班子薪酬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薪酬考核体系。
会议充分讨论了《凉山交投高管副职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按程序报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同时,对领导班子薪酬考核工作程序予以明确,一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开展前期基础工作,形成年度绩效考核基本资料。二是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对高管副职上年度的评价考核工作,提出初步意见。三是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进行研究,将研究意见报送集团公司党委。四是集团公司党委前置研究。五是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赵泽勇主任委员强调:近年来凉山交投不懈努力,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规范领导班子薪酬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薪酬考核体系,将有力推进企业加快转型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务必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为董事会审议决策提供准确充分的依据,确保上年度领导班子薪酬考核工作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