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凉府函(2021) 71号)是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全面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凉山州实际,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提出了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监督实施的相关要求。
《通知》从目标、应用、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办法。并且提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与凉山州地域特性、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想结合的全州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及各县(市)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近年来针对环境保护以及生态维护的要求持续增多,要求也越来越细化,凸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争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对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以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为核心的重要指导意义。凉山州适时提出建立并实施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筑本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凉山的战略。这对于国有企业发展和经营提供了重要依据,一切的经营行为以及生产管理环节都要围绕“三线一单”的机制进行落实。
凉山州政府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单元内应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17个县(市)县城规划区、工业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单元内应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为的刚性约束,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局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维护区城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推进乡村生活和农业污染治理。
在交投建设公司的经营思路中有将片区综合开发、生产项目引入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体性框架。在结合了“三线一单”的要求后,有了较为明晰的红线和准绳意识,却也能为公司经营方向指明道路。结合凉山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总体要求和各县(市)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公司经营思路从生态保持工程入手:在公司主营方向的公路、市政道路工程中坚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开拓寻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类市政打包项目;结合各县(市)生态环境管控、“十四五”规划探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投融建之路。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既是要求,也是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国有企业的社会担当和发展使命也必将围绕红线、底线、上线意识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