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重伤3人,轻伤14人),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
国务院于2016年7月对《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调查组对110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3人,包括: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34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19名。调查组另对57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2名现任负责人和1名原负责人等49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11人、县处级27人、科级及以下11人;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2名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深圳市有关部门的6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调查组还建议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凉山交投作为州内国省干线建设项目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因施工需要出现了较多的取土场和弃土场,这些场所的出现产生了新的安全风险。为了服务好建设工程项目,降低建设过程中和工程建设完成后的安全风险,经汲取深圳市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滑坡事故教训,建议对我公司建设项目取土场和弃土场安全生产管理做如下安排: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审查程序
由于取、弃土场在建设过程中会改变原有地形地貌,且建设完成后会长期存在,将长期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同时由于取、弃土场本身固有的坍塌、滑坡、物体打击等风险,其事故后果一般都具有较大经济损失和群死群伤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极大,综上并结合我州特殊的地质结构,建议参照非煤矿山采石场和排土场的标准和要求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取、弃土场实施提级安全管理,确保取、弃土场的本质安全。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需要开展的工作
为了确保取、弃土场的本质安全,拟建取、弃土场如在主体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中已经明确了具体的参数并进行了论证且未变更位置,可不用单独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如未在主体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中明确取、弃土场的具体参数并进行论证,或变更了原设计位置,则必须单独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具体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审查程序如下:
1、取得市、县政府设置该取、弃土场的同意性文件;
2、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拟建取、弃土场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后报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3、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拟建取、弃土场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要包含工程建设完成后取、弃土场关闭和复垦的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后报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4、严格按照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开展采取、弃土场安全设施建设,建设完成后按照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的期限进行试运行。
5、试运行完成后,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编制《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对取、弃土场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对《验收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验收评价报告》报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6、严格按照设计开展正常取、排土作业,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取、弃土场截排水系统、车挡等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查,台阶坡面和排土作业面稳定性观测,杜绝生产安全和地质灾害等事故的发生。
三、关闭与复垦
取、弃土场停止使用后,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取、弃土场关闭方案开展截水沟、挡墙等永久性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完成关闭报告等图件资料的制作和归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取、弃土场关闭验收。
黄夔
202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