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道227线盐源县黄泥梁子大桥工程建设需要,需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技术支撑单位。
一、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范围
1.1 建设地点:攀枝花市米易县、凉山彝族治州盐源县境内。
1.2建设规模: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指标,设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m,桥梁宽度12.0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特大桥、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涵洞及路基工程设计洪水频率1/50,交通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等级B级。路线全长1.42公里,特大桥641m/1座(主跨580米)、大桥135m/1座,涵洞31米/2道;平面交叉2处。
1.3比选范围:按照上述项目要求完成项目的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同时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评审以及取得验收回执单。
1.4服务要求:在确定中选人后,中选人应立即开展工作,收集相关资料,会同甲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完成项目的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以及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评审以及取得验收回执单。
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以后15个日历日上传项目相应的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资料,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项目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工作;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工作,并在工程结束4个月内取得验收回执单。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自行承诺)。
2.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新承接或已完成过1个水土保持验收和1个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注:水土保持验收业绩需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回执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土保持监测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注: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名称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5 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比选。比选申请人须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比选申请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格式自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比选(事业单位除外)。(提供网络截图)。
2.5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4年
7月
2日至
2024 年
7月
7日在
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lsjtjt.cn/)下载比选文件。
3.2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lsjtjt.cn/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7月
8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未提供或提供但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834-613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