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7线甘洛县城至阿嘎段(美姑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K0+000-K32+100)(一标段:K0+000-K7+800、K20+160-K31+73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支撑工作比选公告
主页 > 项目动态 > 招标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4-09 15:16
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根据S217线甘洛县城至阿嘎段(美姑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K0+000-K32+100)(一标段:K0+000-K7+800、K20+160-K31+730)建设需要,需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技术支撑单位。
一、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范围
1.1 建设地点:凉山彝族治州甘洛县境内。
1.2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全线长约32.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涉及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0米、桥梁宽度12米,涉及荷载等级为公里-Ⅰ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大桥832.5m/5座,中桥472.4米/9座,涵洞736/61道。新建隧道2265m/2座(春禾隧道545m、古文隧道1720m),隧道建筑界限为9.0m×5.0m。本次主要涉及的一期工程的一标工程,路线为K0+000-K7+800、K20+160-K31+730。
 1.3比选范围:按照上述项目要求完成项目的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同时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评审以及取得验收回执单;若项目需要开展水保变更、弃土场稳定评估,需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文件,直至取得水保变更批复文件和弃土场稳定评估的专家意见。
1.4服务要求:在确定中选人后,中选人应立即开展工作,收集相关资料,会同甲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根据现场情况以及对接相关的审批部门。确定项目是否需要开展水保变更、弃土场稳定评估。若需开展水保变更、弃土场稳定评估,需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要件,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同时完成项目的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以及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评审及取得验收回执单。
备注:若需开展水保变更,需中选人负责办理相关弃土场的选址意见书。
1.5服务期限:
(1)若需开展水保变更、弃土场稳定评估,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内,协助甲方取得弃土场稳定评估的专家意见,完成水保变更的送审,同时70个日历日协助甲方取得水保变更的批复;
(2)签订合同以后15个日历日上传项目相应的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资料,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项目水保监测与水保监理;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工作,并在工程结束4个月内取得验收回执单。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自行承诺)。
2.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新承接或已完成过1个水土保持验收和1个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注:水土保持验收业绩需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回执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水土保持监测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注: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名称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5 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比选。比选申请人须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比选申请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格式自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比选(事业单位除外)。(提供网络截图)。
2.5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4410日至 2024 415日在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lsjtjt.cn/)下载比选文件。   
3.2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lsjtjt.cn/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1609 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但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5756882773
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