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需要,对省道464布拖县至冯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涉及部分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行洪报告”)工作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范围
1.1 建设地点:凉山彝族治州布拖县境内。
1.2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布拖县城环城路,经拖觉镇、包谷坪乡、龙潭镇、止于冯家坪,与沿江公路G353布拖段顺接。项目路线全长78.74km,设计速度30km/h,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m,桥梁宽度8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局部路段(K72+200-K76+000)采用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6.5m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大中桥490m/8座,小桥110m/5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洞及路基1/25。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5。
1.3比选范围:
按照上述项目要求完成涉及的桥梁以及路基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1.4服务要求:在确定中选人后,中选人应立即开展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并会同相关主管单位以及甲方进行项目的实地踏勘。同时根据相关主管单位与甲方意见确定项目需开展行洪工作的桥梁与路基,并且按照相关要求取得行洪报告工作的批复文件。
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以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行洪报告送审,60个日历日内取得项目涉及部分的行洪批复文件。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2.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2个行洪报告的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聘用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2.4 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比选。比选申请人须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比选申请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格式自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比选(事业单位除外)。(提供网络截图)。
2.5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3年
12月
22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
http://gzw.lsz.gov.cn/)或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lsjtjt.cn/)下载比选文件。
3.2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lsjtjt.cn/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月
27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575688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