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国道227线盐源县黄泥梁子大桥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该项目起点在G227盐米路盐源县甘塘乡,绕行甘塘乡场镇外一段距离后,在黄泥坪渡口上游约200米处跨越雅砻江,接入对岸米易县白坡乡姑表村,桥梁、路线全长1.35公里。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双车道的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桥梁宽度12.0m;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特大桥、大桥设计洪水频率 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B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K59.067.5盐源引道桥(5×25米)为现浇箱梁,K59+626黄泥梁子主桥(580米)为钢桁梁悬索桥,引道桥(20+31米)为现浇箱梁;涵洞31米/2道;路基土石方;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沥青混合料路面,平面交叉2处。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须在凉山彝族自治州设有州级分支机构,且在承保安排、服务团队、项目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投标人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
2.3承保及理赔经验:投标人提供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个保额不低于1.5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大型基础设施工程保险项目的承保业绩(评审只认可投标人作为独家承保人或首席承保人的承保业绩)。
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2年)内无亏损,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5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投标。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管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
其他要求:如采用共保体参与投标,各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明确首席承保人以及各个共保体成员承保比例,首席承保人及各个共保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共保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共保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首席承保人负责。(共保体协议格式自拟,附于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
8月
22日至
2023年
8月
26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
http://gzw.lsz.gov.cn/)或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lsjtjt.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9月
11日(星期
一)09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代表应提供: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大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28809597
招标代理机构: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215749515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