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本补遗书的解释权优先于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3 年
6月
9日至
2023 年
6月
13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gzw.lsz.gov.cn/)或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lsjtjt.cn/)下载比选文件。
修改为: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3 年
6月
9日至
2023 年
6月
20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gzw.lsz.gov.cn/)或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lsjtjt.cn/)下载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月
15日上午
11时
00分,地点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大院内);
修改为: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月
21日上午
10时
00分,地点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大院内);
3.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意见或相应证明文件;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意见或相应证明文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资料汇交(如需要)。
修改为:
3.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意见或相应证明文件;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意见或相应证明文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资料汇交(如需要)。
第四章比选5.比选办法
5.2推荐中选候选人:本项目比选采取最低投标价法,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最低价中选。若有相同报价时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选单位。
修改为:
5.2推荐中选候选人:本项目比选由评审委员会在通过符合性评审、报价较低的比选申请人中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选候选人,由比选人综合考虑技术力量、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既往完成质效等因素,通过集体决策方式择优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不保证报价低者中选,也不作解释和说明。评审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比选人代表2人,有关方面专家3人。其他未尽事宜,由比选人集体研究决定。
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