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主页 > 项目动态 > 招标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7-11 16:38
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我公司拟收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候选施工单位开展股权权益价值及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事项名称: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对拟收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开展评估工作事项
(二)委托事项内容:中选人对我公司拟收购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股权权益价值及资产评估。
二、参选的资产评估单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凉山州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通知》(凉国资【2019】114号)要求;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依法设立,具备评估资质;
(四)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五)从事过企业收购相关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或企业资产评估的(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六)有不少于2名从业3年以上的评估师。
(七)承诺被选中后,确保能及时开展工作,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自行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下午17:30时前。
(二)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楼304(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本次比选接受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材料发送至179141489@qq.com。报名材料至少包括报名申请书、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三)我公司将在各单位报名时发送《比选文件》,网络报名的按照报名来源邮箱,将《比选文件》发送给参选人。
四、提交参选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7月15日上午9:30;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参选资料无效。(可选取邮寄资料的方式提交参选资料,但比选在截止时间前寄至)
(二)地点: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五、评选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5日上午9:30开始比选评选。
 联系电话:0834--6190317
特此公告。
 
 
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对拟收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开展评估工作事项
 
比选文件
 
 
 
 
 
 
 
 
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报名申请书
 
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22 年    月    日发出的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已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决定接受贵公司的比选,参加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对拟收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开展评估工作事项的比选,并严格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材料,按时提交比选申请资料。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事项名称)            的比选、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项工作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  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  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参选人须知文件》(评估)

第1章  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的基本情况
1.1 招标人 (项目业主):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1.1.1事项名称: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对拟收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开展评估工作事项
1.1.2 评估对象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1个,中选后立即开展评估。
1.1.3成果提交要求:资料完善后,7天内完成
2、工作内容按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报告,报告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3、比选评审小组的组成
由业主单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总数为  5 人。
第2章  谈判须知
1、事项名称 :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对拟收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开展评估工作事项
1.1、比选申请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1.1.1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凉山州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通知》(凉国资【2019】114号)要求;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3依法设立,具备评估资质;
1.1.4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1.1.5有不少于2名从业3年以上的评估师。
1.1.6承诺被选中后,确保及时开展工作,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
    1.1.7 具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即从事过企业收购相关的评估工作,如: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或企业资产评估(提供相应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1.1.8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均不退回。
1.2最高限价
5.8万元。最高限价依据,参考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
2、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于2022年    月     日(星期  )上午9:30前递交至凉山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州邮政储蓄银行院内
3、比选文件的份数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参选文件一套。
4、比选文件签署
4.1比选文件的封面或扉页应标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由比选申请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全套比选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比选申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5、比选文件的密封
5.1所有比选文件均应进行密封;
5.2比选文件递交时所有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事项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3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比选文件,建设单位将不承担比选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启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启的比选文件,招标人(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有权予以拒绝。
6、报价
根据上述被调查对象简介,对本服务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含税价。
 
7、评选时间和场地
时间定于2022年   月    日星期  下午3:00 ,在凉山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州邮政储蓄银行)开标。
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参选资料无效,将拒绝其参加比选。
8、工作内容
8.1按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对拟被收购企业完成评估工作,直至出具合法有效的报告
8.2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期服务工作
9、成果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返工业主不追加费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10.1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
10.2 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10.3 不遵守评选会场秩序、扰乱会场纪律的;
10.4 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比选文件。
11、评选活动参加人员
评选活动由组建评选小组
12、评标标准
评审小组按比选文件评审办法,按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13、比选申请人编制比选文件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料:
13.1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13.2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3.3 比选申请人资信文件;
13.3.1 比选申请人的资信文件应提供下列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3.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13.3.1.2 业绩证明资料(业绩应为收购企业时对企业进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或企业资产评估的业绩)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13.3.1.3有足够从业人员参与评估工作的证明资料,提供拟参与本次评估工作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和从业证书,需不少于2名从业3年以上的评估师(复印件加盖鲜章)。
13.3.1.4承诺被选中后,确保能及时开展工作,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自行提供承诺函原件)。
13.3.1.5比选报价表
14、合同签订
14.1比选结束并公布结果后,项目业主将和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5、其他事宜
15.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或分包。
15.2被邀请单位须参加以上项目的比选。
15.3被邀请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15.4本次比选,业主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15.5有关本次邀请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凉山交投建设有限公司)联系。


 
附件
 
比选报价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元) 合价
(元)
1 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的评估(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1    
         
         
         
总报价: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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