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主页 > 项目动态 > 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4-01 12:34
        在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由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同时更好地做好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航道建设工程起于溪洛渡坝址下游大河湾码头(东经103°41´35.84",北纬28°13´58.42"),止于凉山和宜宾交界处的大岩洞(东经103°46´41.67",北纬28°31´37.24"),全长54km;渡口乡航道工作站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03°50´30.24",北纬28°17´13.34";
航道建设标准:大岩洞~团结河河口段(约31km)采用内河I~(3)级双向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寸4.0×135×670m(水深×船宽×弯曲半径);团结河河口段~大河湾码头段(约23km)采用Ⅲ~(3)级双向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3.0×60×480m(水深×船宽×弯曲半径)
建设内容:瓦屋滩、伍家沱滩、大河湾滩3处险滩整治;桧溪镇和源胜村河段2处疏浚工程;4个自动水位监测站和1个渡口乡航道工作站等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8969亿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2663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
建设工期:24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整治工程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炸礁工程、疏浚对施工区域水生生物生境的扰动和水质的影响,爆破噪声对施工区域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等。整治内容位于库区回水区,炸礁完成后引起局部河道水文情势变化(主要是局部流速、水位有所改变),但影响程度和范围小,基本上不改变河道的自然特征,施工作业停止后下游水质可基本恢复到原有水平。运行期航道等级提升,船舶运输条件改善,溢油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降低;船舶污染物到港后由海事或者港口接收,禁止外排至金沙江,不会对金沙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运营期船舶通航量增大,船舶水下噪声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螺旋桨对大型水生生物的损伤;船舶噪声对航道两侧声环境敏感点产生的一定影响。
配套工程航道工作站主要功能是提供航道维护管理服务。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航道工作站前沿工作码头涉水施工对局部水域扰动,施工船舶产生机舱油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影响时间短,影响范围小,这种影响将随着工程建设的完成而终止。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绿灌,不会对金沙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管理,施工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等相关环境保护规定,施工船舶严禁直接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含油污水及其他污水,船舶垃圾、废弃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施工船舶产生的污染物皆应妥善储存,交由当地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船舶运输施工材料过程中应采取遮盖措施,加强管理,避免施工材料坠入航道中,造成水体污染。
施工时应租用周边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依托现有设施,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运行期间,渡口乡航道工作站站内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灌不排放,禁止排入金沙江;航道上所有船舶均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与生活污水产生量相适应的处理装置或者储存容器,禁止排入金沙江;舱底油污水应由船舶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船舶上接收装置,禁止排入金沙江;船舶排放含有毒物质的洗舱水,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和处理,禁止排入金沙江;船舶在港口排放压载、洗舱和机舱污水以及残油、含油污水等其他残余物质,冲洗载运有毒有害物质、有粉尘的散装货物的甲板和舱室,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采取上述管理和工程措施后,建设项目不会对附近地表水造成明显影响,本报告认为水环境保护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的维修保养,采取洒水降尘、临时围挡等措施减缓粉尘影响;项目投入运行后,加强船舶管理,禁止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不良的船舶进入航道。
采取上述管理措施后,建设项目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报告认为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尽可能远离周边居民点;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噪声干扰,尽量避免夜间进行炸礁爆破及岩石钻孔施工;渡口乡航道站施工时在靠近居民点一侧布置围挡设施;爆破施工前通知并组织爆区周围居民撤离。
运行期间,加强管理,禁止噪声不达标的船舶进入航道。在靠近县城、集镇和沿岸450m内有密集居民点的航段实施夜间限速、禁鸣管理。
采取上述管理和工程措施后,建设项目不会对噪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报告认为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
4、生态补偿及恢复措施
1水生生态
1)预防和避让措施
工程施工期为2个低水位期,本报告建议将炸礁爆破施工及其他涉水施工限制在7月下旬~9月底进行,以尽可能避开鱼类的产卵期和育幼期。考虑目前向家坝水库的低水位季节为7月~9月上旬,建议建设单位与电站方面协调,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将水库低水位季节延迟到9月底。
午间、黄昏和夜间禁止进行爆破施工和岩石钻孔施工。
2)减缓措施
选择环保型炸药,严格控制炸药用量。
在爆破和清渣施工前,采用电赶拦鱼机结合闪光灯,将爆破区及周围500m内的鱼类和其他行动敏捷的水生动物驱赶或运送出去,并尽可能将幼鱼驱赶出去,降低对鱼类和渔业资源的影响。正式爆破前先以少量炸药进行试爆,以进一步驱赶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
3)救护措施
建立环保巡视和临时救护机制,如遇达氏鲟、胭脂鱼等珍稀保护水生动物靠近施工区域,应暂停施工或善意驱赶;如发现珍稀保护水生动物受伤,应及时救护并放归。
4)管理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捞、购买、食用珍稀特有水生生物。
向航道上船舶和沿岸民众公布各市县渔政管理部门联系方式,接到群众关于珍稀保护水生动物受伤的报告后及时组织采取救护措施。
加强对航道上船舶和人员的管理,禁止违规排污,禁止在禁渔期捕鱼,禁止捕捞、伤害珍稀保护水生生物。
(2)陆生生态
1)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及时对工程占地或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进行恢复。
2)涉水施工期间如发现大鲵,应酌情采取暂停施工、善意驱赶、救护、放生等保护措施。
3)护岸工程做到一次开挖、修建,集中堆放开挖松土,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遇大暴雨应暂停施工,并以塑料薄膜覆盖裸露坡面。
采取上述管理和工程措施后,可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的影响,本报告认为生态补偿及恢复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
5、 固体废物处理
施工人员租住周边的居民住宅作为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应及时清场;部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理。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交由当地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收集后送岸上处理。
6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施工期,施工船舶碰撞、侧翻、沉船等水上交通事故可能导致燃料油泄漏,对金沙江水质造成污染,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
运行期,在航道上航行的船舶可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可能导致化学物质泄漏而对水质和水生生物造成危害。航道服务区域内没有原油资源,运输的大宗物品为煤、磷矿及复合肥等化工产品,这些物质的危险性低,不会造成严重污染事故。
本报告针对上述环境风险提出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配备应急设施和物资、禁止运输原油和危险化学品等防范措施,并提出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等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和区划,各项建设内容选址合理。工程建设有利于改善水上交通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当地民众的普遍支持。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炸礁对水生生物的直接伤害,爆破、清渣、弃渣及港池区开挖产生悬浮物对金沙江水质和水生生物生境的影响,爆破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船舶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等。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船舶噪声对沿岸居民生活的影响。水上交通事故导致燃料油泄漏等环境风险,须采取严格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本报告提出了必要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提出了环境管理和监测要求,认真落实这些措施和要求,可以有效减缓工程建设运行的不利影响,将影响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用地施工期、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还将征求公众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183 2888 3938
环评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4栋11楼
联 系 人:王工  15008410425     
电子邮件:914331621@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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