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目前《国道348线磨盘山隧道至盐源县大金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348线磨盘山隧道至盐源县大金河段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西昌市、盐源县
(3)建设单位: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总投资:37948.4575万元
(6)建设工期:施工工期24个月,计划竣工年2026年
(7)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8.817 km,西昌段约11 km,盐源段约7.8km。(其中原路改扩建段约13.4km,金河镇场镇绕避新建段约4.1km,完全利用煤炭沟隧道约1.3km)。项目起于既有磨盘山隧道洞口(盐源端),沿既有道路布设,经过大春沟、大河沟、新烧房等地,路线利用既有小关沟拱桥及煤炭沟隧道,沿金河镇场镇南侧半山腰新建道路,绕避规划的金河镇污水处理厂后于两天窝处与既有道路相接,继续利用既有道路走廊带进行改建,路线终点止于金河大桥。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局部困难路段30km/h),路基宽度8.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沥青砼路面。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凉山州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本项目西昌段穿越“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已经专题论证并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符合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凉山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
本环境影响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沿线的地表水、大气、噪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各专题影响论证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减缓和保护措施,并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国道348线磨盘山隧道至盐源县大金河段改建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
3、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5756882773
邮箱:1012030156@qq.com
编制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9号3栋3单元71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8-85521135
邮箱:1012662813@qq.com
4、征求意见信息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kRUAbpD4aOmLNdx9lwkEA
提取码:f41k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阅,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关心本项目的公众。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QgH8H6oTxQdS08yWijc-g
提取码:g647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填写公开的公众意见表,发送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
②通过公开的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电话提出意见;
③通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其他便利的方式提出意见。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