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甘洛境)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7日,通过视频会议主持召开了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甘洛境)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建设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工程质量合格,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要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同意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甘洛境)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10日至9月7日)。
联系单位: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勇
联系电话:1360814999949
报备机关: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报备机关电话:028-869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