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指导精神,根据《凉山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责任分工》和州国资委关于2023年州属国有企业招聘残疾人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残疾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依规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持有有效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残疾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长安物业租赁中心物业管理岗1人;西昌汽车客运中心车辆例检岗1人;宁南分公司车辆例检1人;集团总部保洁员1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物业管理岗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持有《残疾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经济学或其他相关专业;
(3)具有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职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高强度工作节奏;
(5)放宽条件:2023届及近两年(2021、2022届)内毕业未就业的残疾高校毕业生,可不要求工作经验。
2.车辆例检岗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持有《残疾证》;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汽车维修等相关专业;
(3)具有车辆例检、维修及其他相关职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高强度工作节奏;
(5)放宽条件:2023届及近两年(2021、2022届)内毕业未就业的残疾高校毕业生,可不要求工作经验。
3.保洁员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残疾证》;
(2)具有一定的保洁技能,会配比消毒水等;
(3)了解保洁相关知识,能清楚知道清洁区域重点划分;
(4)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以上岗位任职条件中计算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7月28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者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公司报名邮箱(邮箱:358175022@qq.com)
联系人:叶振林;联系电话:0834–3225809
信息发布渠道:州国资委、集团公司等线上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材料:①《报名表》(须提交1份word版和1份手写签字的PDF扫描版);②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30K以内,图像清晰);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和最新下载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第二代残疾人证扫描件;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公司对报考人员《应聘人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时,由公司结合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按党委会会议研究结果执行。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1.综合测试
(1)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在资格初审合格后发送至报考者邮箱,由报考者自行打印)。
(2)综合测试形式
根据岗位性质,综合测试分为笔试或技能测评,物业管理岗进行笔试,车辆例检岗和保洁员岗位采用技能测评。
综合测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时,由公司结合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按党委会会议研究结果执行。综合测试由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行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综合测试当天未到场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放弃。
2.面试
面试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时,由公司结合报名人员情况及综合测试成绩等因素,按党委会会议研究结果执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50%+面试成绩×50%
(三)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2.考察结合考察人选实际情况,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函询、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公司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确无合适人选,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可终止招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公司结合人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及签订协议
公司对体检合格人选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如公示无异议人员未能按时报到,取消劳务派遣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公示环节因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报公司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协议的,解除劳务派遣协议。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1日